台灣工作薪資普遍顯示「面議」,導致求職者要經由面試過後才會知曉月薪,等於是浪費求職者時間。

對此,立院通過《就業服務法》部分修正草案,新增規定項目為,工作薪資未達4萬元台幣者,必須直接公開薪資範圍或最低薪資,若僅顯示「面議」,未來可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。

國內各大求職網的薪資欄上,經常出現「面議」,求職者不能高空作業車直接知曉工作薪資,要經由一長串的面試才能知道,若不符心中所想薪資,等於是在浪費時間。

高空作業車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通過「就業服務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未來工作薪資未達4萬元台幣者,必須直接公開薪資範圍或最低薪資,若僅顯示「面議」,未來可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。

一般常看到的路燈維修車,其實也是高空作業車的一種,它的使用特點大致有折疊臂、曲臂、伸縮臂等幾個系列,每款的用途都不一樣,工作的性能也不盡相同,此種產品的特點大致有以下幾種:1、所有油缸均帶液壓鎖,即使油管斷裂也能保障安全 2、轉盤可360°旋轉3、具備應急下降系統 4、平臺帶有外電源,方便電動工具作業 5、易於跨越障礙 6、平臺、地面切換雙控制系統7、能在30%(16.5°)坡上作業8、能在30%(16.5°)坡度上行駛9、外接電源、蓄電池兩種動力源10、電液比例控制11、升降機構採用高強度材料製作,重量輕、強度高12、液壓支腿具備自動找平功能(選項) 13、升降、旋轉均具備緩衝功能、有效防止衝撞,高空作業車的優點則有:1、動力可採用市電、柴油機、蓄電池 2、支腿自動調平 3、適合室外複雜場地4、直接拖掛運輸 5、結構緊湊,重量輕、強度高6、工作鬥可180°旋轉,以便繞過障礙物,可在狹小空間內作業,綜合以上的特徵,想選到適合、實用的高空作業車將不再是件困難的事。

提案者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指出,求才資訊上寫「薪資面議」,導致勞資雙方資訊不對等。社會新鮮人面試時大多不敢提出心中理想薪資,只能任由公司單方面制定薪資,間接損害工作權益。

為此,林為洲提出,薪資4萬元以下的工作,「都應公開薪資範圍,或是最低薪底線,」防止勞資雙方資訊不對等。

另一名提案者國民黨立委陳宜民也認為,明確的薪資價碼寫清楚,讓求職者可以一目了然,避免浪費求職者的時間。陳宜民還說,《就業服務法》第五條中應增列公司不得以求職者的血型、星座、嗜好等為由歧視,應保障求職者權益。全案將進行朝野協商後,才得以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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